学生考勤管理办法
  • 2013-12-19 15:30:19
  • 第一条  学生考勤内容

    1、凡上课、考试、军训、自习课和班会、形势政策报告、集体活动、专业实践教学等属于教育教学规定和统一安排的活动,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考勤。学生按时参加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不随意请假。

    2、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各项活动时,必须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,不能“先斩后奏”,请假未批准而不出勤者或超过假期者,均以旷课论。

    第二条  学生考勤办法

    1、关于学生上课考勤

    (1)任课教师必须做到上课时对每节课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,在考勤表中准确记录下每个学生实际旷课的节数。其中迟到或早退15分钟记一节旷课,上课做其他无关事情视为旷课。学生上课出勤作为平时成绩之一。

    (2)班主任要安排和指导班干部认真填写班级日志,准确记载学生考勤情况。其中旷课学生姓名和节数应与任课教师考勤相一致。

    2、关于考试的考勤

   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。每科考完交卷时,要在花名册上签名。无故或未经批准旷考的学生,不得参加学期补考。旷考的学生检查认识深刻,有改正的决心,经教务处批准可允许参加毕业补考。

    3、关于军训和入学教育考勤

   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军事训练和入学教育活动,军训结束时填写《军训鉴定表》。未参加军训或军训时间不足的学生必须随下一届新生补训。未参加补训的学生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;参加军训时间不足和未参加入学教育的学生,在德育积分中要扣减3—5分。德育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。

    4、关于自习课、班会考勤

    一年级学生必须在教室上早、晚自习,二年级以上学生可以在阅览室、自习室自习。一年级学生早、晚自习,班主任必须跟班并负责对学生的考勤。迟到、早退15分钟按旷自习课一节计算,旷自习课三节按旷课一节计算。

   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由班主任组织的班会。班会的内容:总结上周班级情况,表扬好人好事,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;安排本周工作,传达学校布置的工作;学习文件、法规、制度、时事;组织班级学习、学术活动及班主任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。班会的考勤由班主任负责,无故不参加班会者按旷课一节对待,迟到、早退15分钟按旷课一节计算。

    5、关于参加升国旗仪式、校系集会等集体活动的考勤

    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升国旗仪式、参加校系集会等集体活动。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记旷课1—2节,每节按1分计算,在德育积分中扣减。集体活动考勤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干部负责记载,并在班会上讲评。

    6、关于形势政策课考勤

    依据中共中央、教育部、北京市教工委、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精神,我院将形势政策列为学生必修课之一,采取报告会(含电视录像等)形式,形势政策报告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,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5次以上。每参加一次报告会后,要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。认真听报告、心得体会写得认真记20分。如果在报告会中有违纪行为或心得体会抄袭他人的、应付的,计0分或适当扣分。形势政策课累积满分为100分,60分及格,不及格者不能毕业。形势报告会由班主任负责考勤。

    7、关于专业实践教学考勤

    专业实践教学是指各专业教学计划中除军训、入学教育外的集体实践教学部分,包括课程集中实训和顶岗实习等。由教务处和班主任组织,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安排。每次活动后,要认真填写《实践教学手册》的有关内容并写出1000—2000字的感想,顶岗实习要写出3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。《实践教学手册》内容由相关课程教师和班主任、教处处长阅评。未完成实践教学时间和任务的学生必须补做,否则不能按期毕业。《实践教学手册》装入学生档案。

    8、班主任对每位学生考勤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考勤结果及时记录在班主任手册中。



    第三条  学生请假程序

    学生请假要填写请假条。

    1、学生因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确认并批准,三天以上由医院出具证明,班主任和系主任签署意见报神彩网学生处批准。

    2、学生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,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,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;一天以上由班主任和系主任签署意见报神彩网学生处批准;七天以上由班主任、系主任、神彩网学生处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。

    3、请假期满,本人必须及时销假,不按时销假者按旷课对待。需要续假时,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。

    4、除患急病或遇意外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外,不得事后补假,事后补假按旷课对待。急病需要医院急诊证明,意外事故需要开具相关证明。

    5、学生因病、因事请假超过一个月者,不能参加期中、期末考试和学期补考,可以参加毕业补考。请假时间超过二个月者,按休学对待,保留学籍,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