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
  • 2013-12-19 14:43:56
  • 一、教学检查的目的

   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管理、教学保障、教师的“教”和学生的“学”的情况,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、总结经验教训,保证教学计划实施,达到教学预期效果,推动教学研究和改革,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

    二、各阶段教学检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

    全院性教学检查每学期进行两次每学期开学前及开学初、期中。

    1、开学前一周及开学初一周教学检查,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和开课情况。

    ⑴有学期教学执行计划,各课有教学大纲(教学大纲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)。

    ⑵教师配课、排课、上课已落实,有教师上课考勤表。

    ⑶校历、课表、作息时间表、学生上课考勤表均已制定完毕。

    ⑷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已制定。

    ⑸有实验课教学计划。

    ⑹教材已全部到位。教材选用以大纲为依据,由任课教师提出使用意见,经系主任或教务处批准,提倡使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精品教材和自编教材。自编教材要符合《教材工作条例》的要求。

    ⑺组织新教师学习教学规章制度。

    ⑻教师授课计划和教案原则上以2学时教学内容为时间单位,按要求填写学院下发的授课计划表,至少有两周储备教案。

    ⑼第一周教学秩序是否正常,需要做哪些调整。

    ⑽总务处检查教室设备是否已维修;教务处分配教室已定。

    ⑾财务室检查学生交费情况及书款情况并通知神彩网学生处。

    ⑿神彩网学生处检查学生到校情况,教务处检查学生注册情况。

    2、期中教学检查。每学期期中考试两周后一个月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期中教学检查包括教学管理、教师授课情况、学生学习情况三个方面。

    ⑴教学大纲、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执行情况,教师是否按大纲要求授课和考核。

    ⑵按照授课计划完成教学进度情况,将授课计划与检查时教师上课内容核对,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。

    ⑶教案检查。收集每位教师教案,检查是否有讲稿,书写是否规范,是否至少有两周的备课储备。组织教案展览,互相学习、促进。

    ⑷课堂教学效果。通过对每位任课教师听课等方式,了解教师授课效果,填写听课记录。

    ⑸收交学生作业,检查教师布置批改作业情况。每门课均需布置作业,无书面作业的应布置思考题、阅读作业或实践作业等。作业应及时批改,成绩或完成作业情况应登记在学生记分册上,作为学生平时成绩之一。作业中带有普通性的问题应在全班分析讲评。

    ⑹辅导情况。通过学生座谈会和班级日志,检查任课教师课后辅导情况,原则上要求每次课后,教师应到班内进行辅导,难度大的问题应安排辅导课。

    ⑺实验、实习、毕业作业等教学环节是否符合教学大纲、计划的要求,组织落实情况。

    ⑻听课落实情况。

    ⑼分别召开教师及学生代表座谈会,了解“教”与“学”的情况,听取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。

    ⑽通过对考试考查课质量分析,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情况。必要时可组织某些课程的测验。

    ⑾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师教学科研情况。

    三、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

    1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,教学督导室、教务处、系负责人及有关教师组成的教学检查组。组织、指导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。

    2、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期中教学检查。

    3、教学督导室组织学院各处室领导及教师听课,听课覆盖面涉及每位被检查的教师。

    4、教务处、系负责各个教学环节内容教学工作检查,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,做到分工明确,任务具体。

    5、神彩网学生处、总务处、财务室按各自职责范围,负责教学辅助工作、教学服务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。

    6、教务处负责写出每次检查总结。

    本意见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